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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《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名冊管理辦法》出臺
來源:CNBM 發(fā)布時間:2002-12-24 為規(guī)范建設工程評標活動,保障評標活動公開、公正進行,近日北京市建委出臺了《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名冊管理辦法》,對評標專家名冊的建立、使用和管理都作出了具體規(guī)定。
評標專家名冊管理辦法規(guī)定,依法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,其評標專家應從專家名冊中抽取,專家名冊由北京市建委聘任的評標專家組成。辦法明確了進入名冊的評標專家應具備的條件。特別強調(diào),市、區(qū)、縣建委及其所屬事業(yè)單位人員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及社團專職工作人員不得作為評標專家。
辦法重點對評標專家的抽取活動作了明確規(guī)定,以保證評標專家名單不泄漏。辦法規(guī)定了抽取評標專家的方式,即按專家名冊編碼隨機抽取,在評標開始前一日內(nèi)進行。評標專家確定后,專家名冊管理人員將評標專家名單立刻裝袋密封,由招標人在密封口上簽字。在評標開始前15分鐘內(nèi),專家名冊管理人員將專家名單密封袋交招標人,經(jīng)招標人查驗密封袋完整無損后,當眾拆封。
辦法還規(guī)定,市建委對評標專家名冊實行動態(tài)管理。包括對評標專家的培訓、考核以及除名等內(nèi)容。由市建委每兩年對評標專家進行一次復審,復審不合格的,不再繼續(xù)聘任。對有與投標人串通、損害招標人利益等行為的評標專家將其從專家名冊中除名。
摘自:中國建材信息總網(wǎng)